东莞九十年代没有暂住证被政府的治安管理人员巡查发现时,集中管控,这个时候无暂住证人员必须在限日七天之内联系自己有东莞市暂住证的亲朋好友去认领,同时要交纳一定的费用。
如果过了七天还没有人某认领,被当作无业游民遣送到外地工地做工,做够一定期限,政府发放路费自行回老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