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桉树砍伐证,必须由桉树权属者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同意,报乡镇政府,乡镇在接到申请后,七个工作日内,安排有关人员到现场调查设计,经审核无误,报当地林业局审批,当地林业局接到申请材料后,三天内安排专人到现场复核桉树采伐调查情况,并依据复核情况,发放桉树砍伐证。
采伐单位或个人领到桉树砍伐证后,先进行砍伐公示,使群众都无意见后再进行砍伐。砍伐的过程中,乡镇林业站要进行监督,不得超越许可范围砍伐,否则以滥伐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