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
2、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3、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挂在明显位置。
4、医疗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戴胸卡。
5、对限于设备或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需及时转诊。
6、疾病诊断书需经医师亲自诊察方可出具。
7、依法加强药品管理和药品价格管理。
8、讲医德、讲文明、待人热情、服务周到。
诊所管理条例
1、诊所在区卫生局和卫协会领导下,开展医疗卫生工作。
2、严格执行国家《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物价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律法规。
3、认真学习政治和业务,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医疗质量,文明行医,执业为民。
4、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程,做到三查七对,杜绝医疗事故的发生。
5、临床绝对要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药剂和医疗器械。
6、以服务群众为宗旨,端正服务态度,努力建立良好健康的医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