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礼让行人本身就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通行的违法行为,即便是不服交警的处罚,提出行政复议和申述,基本都不会成功的。
但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道,总会有些犹犹豫豫,让他先行而又不先通过的行人。打个比方,如果行人在马路的右侧,而你身处马路的左侧车道,在这个过程中如果你收集到行人在马路边线外等待,并无行走在人行人道的证据,例如照片、视频等。一旦被处罚,你可以提出行政复议,将证据提交给交警,交警审核后,如果合理,就会撤销对你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未礼让行人如何申请撤销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路口时,遏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如果对处罚有异议,可以申诉,这种属于行政处罚,去申请行政复议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