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限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牛鼻子”。而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则是提高立法质量,实现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的根本途径。
对立法活动的合法属性予以关注,重点解决法出多门、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等问题。三者密不可分、相辅相成,形成严密的立法逻辑,体现了立法活动内在的政治性、科学性、人民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