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
有学习能力,未建立初中学籍,在清城区学校学区范围内居住,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六年级应届学生:
(1)具有清城区学校学区范围内户籍,房产为本人或其父母在学区范围内拥有的合法房产(该房产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没有权属纠纷,受法律保护),已具备居住条件并实际入住
(2) 户籍与父母及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户籍地址为清城区学校学区范围内,一同居住的房产为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的合法房产或农村自建房,且经核查确认其父母在我区没有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