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民户口本
2.结婚证
3.就业创业证(城镇户口迁入乡村需要提交就业创业证,人社局提供)、
4.户口迁移证
5.居民身份证
6.入户申请审批表
户口迁移证材料依据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