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制度为了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部署,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计划、有中心、有重点”。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校长“挂帅”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校长——主任——班主任”三级联动、“学校——家庭——社会”多方配合的防范工作机制坚持例会制度,交流信息、研究对策、布置工作、推广经验。
二、落实目标责任,建立考评机制,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纳入学校与班主任工作目标责任范围,并与年度考核、班主任月津贴直接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