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救车一次性封条封存管理规定 1、抢救车必须经清点、检查,处于完好备用状态方可进行封车。 2、封条上注明封闭日期,2名护士查对签名。
3、每班检查抢救车封闭情况,一次性封条是否处于完好状态,并登记签名。
4、抢救车一般情况下封闭周期为2周,每2周必须开封清点,检查车内药品、物品数量、有效期及完好状态后再封存。
5、抢救车一旦开启使用后,应重新清点、补充抢救药品、物品,重新封闭并标注封闭日期,2名护士签名。保证抢救车内药品、物品的数量准确及完好备用。
6、护士长定期对抢救车封条、抢救物品、药品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
7、药品及耗材使用后及时当班或下班完成补充,做好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