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导线复测
①导线复测应采全站仪或其他满足测量精度的仪器。仪器使用前应进行检验、校正。
②原有导线点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可增设满足相应精度要求的附合导线点。
③同一建设项目内相邻施工段的导线应闭合,并满足同等级精度要求。
④对可能受施工影响的导线点,施工前应加以固定或改移,从开工至竣工验收的时间段内应保证其精度。
(2)水准点复测与加密
沿路线每500m宜有一个水准点。在结构物附近、高填深挖路段、工程量集中及地形复杂路段,宜增设水准点。临时水准点应符合相应等级的精度要求,并与相邻水准点闭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