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1184条司法解释

更新时间:01-23 综合 由 青柠檬 分享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通篇贯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眼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对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作出明确翔实的规定,并规定侵权责任,明确权利受到削弱、减损、侵害时的请求权和救济权等,体现了对人民权利的充分保障,被誉为“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

民法典1184条司法解释

《民法典》第1184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民法典1184条指引大家,当遭受不法侵害产生损失时,应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其他合理计算方法,向侵权人依法索赔,法院所支持和认定的损失一定是合理的填平,而非不合理的超出损失或者过于小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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