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集体户口怎么迁别的镇

更新时间:02-11 综合 由 罪名 分享

需要当事人到要迁回的镇办理迁入证明,让街道开出同意迁入户口的证明,加盖公章。然后再拿着证明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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