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只要你愿意,你自己在深圳的房子是可以赠与他人的,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房屋赠予他人需要以下手续:1
(一)房屋赠与人与受赠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二)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三)办理公证
(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地点是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赠与过户时需要携带的资料:过户申请书、身份、房地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税费收据。
(五)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房屋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送人玫瑰,手有余香。来了就是深圳人等等…这都是深圳的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