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能力的标准是:
一是法律法规条文的学习理解能力。在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 本方略,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新形势下,作为一名行政执法人员 来说,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是必修课,是开展好行政执法工作不可缺少 的重要内容。经常结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有针对性地学习好法律 法规的条文,尤其是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的学习,是非常必要的。这 不仅有利于提高学习的质量,有利于打下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而且 也有利于促进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有一些行 政执法人员重执法,轻学习,对法律法规条文的学习理解较差,无论 是对共同的法律法规条文,还是对平时执法过程中经常使用的一些 “当家法”的条文,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着理解不到位的问题。因此, 作为一名行政执法人员,要做好执法工作,在具备一定的政治思想条 件的基础上,必须学习好法律法规的条文,在努力提高法律法规条文 的学习理解能力上下功夫。 
二是法制宣传教育的语言表达能力。作为一名行政执法人员,在 法制宣传教育中,是否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这对能否开展好行 政执法工作显得非常重要。 痛,还要靠宣传教育,使他们认识到行政处罚是维护包括他们自己在 内的全体人民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的手段,使其认识到违法行为的 危害,从而培养起自觉守法的意识。那么,要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的原则,就必须要靠在一线执法的行政执法人员去具体贯彻执行。
所以,作为行政执法人员来说,在具备一定的对法律法规条文的学习理 解能力的基础上,还必须具备对法制宣传教育的语言表达能力。可是 在当前一些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人员中,部分同志就缺少法制宣 传教育的语言表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