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绿牌过渡期:3年
【大绿牌过渡期限】临时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即大绿牌),既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也不符合旧国家标准且不在原有广西注册登记目录中。
按照《条例》规定,过渡期为三年,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计算,即从2020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满。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注销其号牌。
小绿牌有效期:10年
【小绿牌有效期限】旧式正式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即小绿牌),是在原广西注册登记目录中的车辆,其车辆经自治区质监部门确认,符合国家旧的电动自行车生产标准。
按照《条例》规定,有效期为十年,自车辆注册登记之日起计算。据了解,南宁市最早注册登记的小绿牌电动自行车是2013年,有效期可到2023年最晚注册登记的是2019年,有效期可到202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