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基本农田变更成一般用地手续
基本农田一般不能变更一般农田。
如果国家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需要占用基本农田,就要履行逐级的申请报批手续。在履行手续过程中,要有许多政策性的限制,一方面是要交纳一定的费用。另一方面要有耕地补划措施,达到占、补平衡。其三是进行规划调整,就是要把基本农田调整到建设预留地,这一点要经省级政府乃至国务院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