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宅基地流转政策

更新时间:01-31 综合 由 孤己i 分享

集体建设用地按照先整理集中、再流转使用的原则,在保持土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实行使用权有偿、有限期流转。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是农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宅基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

成都宅基地流转政策

宅基地合法转让的五个条件 1.转让方流转宅基地后不能再申请宅基地

2.流转的必须是合法的宅基地上房屋

3.宅基地流转必须经村委会或者村集体同意

4.除有特殊地方性政策外,宅基地仅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转让

5.宅基地的受让方要符合“一户一宅”原则要求。

成都宅基地流转政策

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需满足几个条件:1、转让行为需征得集体经济组织同意2、转让双方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3、受让人满足宅基地申请条件4、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流转,需地同房一块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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