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强化职业道德教育,营造良好会计诚信氛围。
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将会计文化建设作为新时期反腐倡廉的重要抓手,积极通过加强法律意识、法规知识等各种教育培训,不断增强单位管理层法制观念,使其切实负起会计主体责任,通过健全会计机构和人员配备,增强财务机构的独立性,确保财务人员正常发挥会计监督作用要通过开展业务培训、具有全方位、多角度的会计诚信教育和符合会计职业特点的道德实践活动,不断丰富财务人员精神生活,使 “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的会计职业道德意识深入人心,切实把诚信观念贯穿到会计实际工作中去,以不断净化会计从业环境,从思想上、认识上遏制会计信息失真现象的发生,筑牢廉政安全防线。
二是要借助信息化体系建立会计信息综合利用机制。
信息化技术对于提高会计信息的准确性,促进会计诚信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单位管理层应根据会计信息化要求,建立内部控制、内部监督、内部审计一体化监管共享体系,以切实发挥内部会计监督和内部审计作用发挥,确保会计数据真实可靠,预防并遏制会计信息失真。 同时要以内部监管共享体系为基础,逐步形成以审计监督、财税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为主的会计信息综合利用机制, 实现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多部门协同审计、鉴证和监督。
三是要完善法律法规体系,落实责任承担制度。
目前,我国会计核算监督管理体制仍需进一步改革和规范,因此,必须通过建立会计信息责任制,明确提供会计信息各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应承担的经济、民事和法律责任,明确会计信息失真的衡量标准和处罚标准,对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给信息使用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在承担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因其违法行为造成损害的民事赔偿责任,让造假行为付出沉重的违法代价,使其不敢造假、不能造假。
四是要建立健全财务人员全方位的诚信评价系统。
财政部门作为行政执法处罚的主体,应严格按照《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奖惩措施,对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财务人员进行记录,并规定一定的范围,对超过限定范围的违法行为,采取相应的惩处措施并向社会公众公布。
同时,财政部门应建立会计人员诚信信息系统,将会计诚信档案作为财务人员晋升、晋级、聘任专业职务、表彰奖励等的重要考核依据,适时对财务人员的诚信行为作出评价,实行一票否决制, 从而促进会计诚信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约束会计失信行为,使会计人员自觉地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自己的行为,促进会计诚信的实现。
五是要形成诚信体系建设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
诚信体系建设对会计行业发展具有根本性促进作用,需要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各界协调配合,共同努力,通过大力开展会计行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形成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才能不断推动会计诚信体系建设,有效减少会计诚信缺失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