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华人不可以举办民办学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因此,民办学校个人举办者是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外籍华人不能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