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每天6时至23时,五环路(不含)以内道路禁止载货汽车通行,五环路主路禁止核定载质量8吨(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二、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以下简称“黄标车”),全天禁止进入六环路(含)以内道路和远郊区县城关镇主要道路通行本市相关部门不予办理营运证和通行证。
三、本市黄标车按车辆注册月份每3个月进行一次尾气排放检测,检测不合格车辆不得上路行驶。
检测时间按照车辆注册登记对应月份进行。具体如下:初登日期为1、4、7、10月的黄标车每年1、4、7、10月分别进行尾气排放检测初登日期为2、5、8、11月的车辆每年2、5、8、11月分别进行尾气排放检测初登日期为3、6、9、12月的车辆每年3、6、9、12月分别进行尾气排放检测。
四、持通行证车辆可以10:00~16:00进入,或者在20:00~07:00时间内驶入三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