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应熄灭发动机
《决定》在《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增加一条,明确在学校、宾馆、商场、公园、办公场所、社区、医院、旅游景点的周边和停车场等不影响车辆正常行驶的地段,燃油机动车驾驶人停车三分钟以上的,应当熄灭发动机。
“为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对大气环境的污染,越来越多的市民呼吁对燃油机动车较长时间停车应当熄灭发动机进行立法规定。”在《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作出机动车停车熄火的规定,有利于凝聚社会各方面共识,有利于动员全社会力量依法推动停车熄火这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