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保修期在需要进行房屋维修时体现。房屋保修期是指物业开发建设单位在物业交付使用后,对业主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
如果在质保期,开发商没有尽到保修义务,可以向当地建设局或者房产管理局投诉。法律依据: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