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到当事人出生地居委会所在地开具一个你未婚的介绍信,这是当地民政局给你开证明的一个要件,这个格式的话,无可非议也就是注明你的姓名、身份证号、籍贯,还有盖上最重要的公章。
2.拿着当地居委会开的介绍信以及身份证和户口本(需要复印件)到出生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
3.找到出生地的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出生地的民政局工作人员会给你一张草拟的表格,你先把自己的信息填好。
4.将申请单身证明草拟的表格和里面的文件都交给出生地民政局的工作人员。
5.出生地民政局工作人员会根据你上交的资料,进行网上填写,并且出单。
6.核对单身证明表格的信息情况,核对无误后,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