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证时,你的配偶没有到堂,也就是说没有来签字,那么,公证处不会开证明的。要想开证明,必须要当事人到堂,她不来,也就是说她不同意你的看法,不认可你做的决定。那么,你只能坐下来,和她谈,慢慢的协商,直到你俩协商一致,认可互相的说法,才能到公证处重新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