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本市行政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应当经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电动自行车号牌、行车执照,或者临时号牌并且按规定安装、随车携带,方可上道路行驶。
本市对符合国家和本市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实行产品目录管理制度(产品目录由市经信委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