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无户口,可以进行老人投靠子女的户口办理,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投靠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子女申请户口迁移入户的,可持如下证明材料等到入户地派出所申请办理:1、父母、子女双方书面申请
2、父母《退休证明》原件
3、父母、子女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子女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但投靠农村子女入“农村居民”户口的,须原户口所在地身边无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