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异地商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由原籍地在登记行政区域内投资、具有较大影响力和代表性的企业发起,经营记录良好。发起企业不得少于8家
(二)原籍地人民政府支持在粤成立商会并确认发起单位资质
(三)有30家以上的单位申请入会
(四)有规范的名称、相应的组织机构和章程
(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注册资金不少于3万元人民币
(六)异地商会应当具有独立的办公场所,不得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发起单位或负责人所在单位合署办公
(七)有与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2名以上
(八)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