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办理办理步骤如下:
1.申请人向派出所(或街道/镇党群服务中心)户政窗口提出申请。
2.派出所户籍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
3.理由正当、证明材料齐全,符合当场办结的,由派出所(或街道/镇党群服务中心)户政窗口当场办结(因特殊情况需作进一步调查核实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
经审查,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4.符合受理条件,开具领取凭证。
5.发放证件。
线上办理办理步骤:
1.申请: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点此进入申办页面)。
2.受理: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
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审查决定。
4.办结:领取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