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河源市危房拆掉补偿标准

更新时间:02-03 综合 由 ぐ夏筱沐 分享

农村危房拆掉补偿标准为1.4万 元/户。对于采取拆除重建、选址新建或置换既有安 全农房等方式改造危房的,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按不低于3.4 万元/户,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其他脱贫户按不低于4万元/户, 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按不低于2万元/户的标准给予补助。

二是 对于采取修缮加固方式改造危房的改造对象,按不低于2万元/ 户的标准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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