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符合教育法律规定“年满六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并在龙华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
2.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龙华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计算至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