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3.5%增幅提高四类地区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和补差水平最低标准,广州、深圳等一类地区城乡低保最低标准为1087元/人月,珠海、 佛山、东莞、中山等二类地区为967元/人月,惠州、 江门(不含台山、开平、恩平市)、肇庆(不含所辖县)等三类地区为853元/人月,汕头、韶关等四类地区城镇为800元/人月、农村为551元/人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