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由监护人陪同办理。
申请人与其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内的,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等)和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2、对16周岁及以上人员,2年内在本市再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时,相貌无明显变化的免提交相片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