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选择重新申请。在网站上登录系统之后,点击“取消申请”,对原申请内容进行修改,确认无误后再点击重新申请。在次月8日24时之前重新申请的,系统将重新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申请纳入下一期配置。
2、按规定申请复核。对审核结果确有异议的,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申请人可在审核结果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可以到网上办理,网上不能办理的,到服务窗口办理。复核通过的,申请页右上角申请状态将变更为“审核通过”,并纳入下一期配置。复核不通过的,申请页下方复核提示栏将显示“复核不通过”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