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低保取暖补助

更新时间:01-21 综合 由 冷瞳 分享

按居住建筑面积60平方米、30元/平方米·采暖季·户的标准补贴。

1.住宅建筑面积小于60平方米的,按实际居住建筑面积补贴住宅建筑面积超过60平方米的,按60平方米补贴,超出部分由个人负担。

2.城市低保对象家庭同住人员中有一人已在其他部门领取此项补贴的,该家庭按照15元/平方米·采暖季·户的标准享受补贴有两人(含)以上在其他部门领取此项补贴的,该家庭不再重复申请享受。

☞农村低保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按居住建筑面积60平方米、30元/平方米·采暖季·户的标准补贴。

住宅建筑面积小于60平方米的,按实际居住建筑面积救助住宅建筑面积超过60平方米的,按60平方米救助。

家庭同住人员中有一人已在其他部门领取此项补贴的,该家庭按照15元/平方米·采暖季·户的标准享受救助有两人(含)以上在其他部门领取此项补贴的,该家庭不再重复享受。

☞特殊群体中征地超转人员

自采暖补贴标准为30元/平方米·采暖季·户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自采暖补贴标准为12元/平方米·采暖季·人

☞其余特殊群体

自采暖补贴标准为15元/平方米·采暖季·人。

1.优抚家庭按居住建筑面积80平方米标准补贴住宅建筑面积小于80平方米的,按实际居住建筑面积补贴住宅建筑面积超过80平方米的,按80平方米补贴,超出部分由个人负担。

2.去世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住房补贴标准按离休干部生前级别应享受的住房面积标准补贴。

3.其余特殊群体按居住建筑面积60平方米标准补贴住宅建筑面积小于60平方米的,按实际居住建筑面积补贴住宅建筑面积超过60平方米的,按60平方米补贴,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

2021年低保取暖补助

1. 农村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户每个取暖期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提高到200元。

2. 城市低保户每人每个取暖期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提高到600元。

3. 城市低保取暖补贴由省级财政和市县财政按取暖费原分担比例共同负担。农村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取暖补贴由省级财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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