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汉语有标准语(普通话)和方言之分。普通话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2000年10月3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确定普通话为国家通用语言。
汉语方言通常分为九大方言:官话方言、晋方言、淮方言、吴方言、湘方言、赣方言、客家方言、粤方言、闽方言。各方言区内又分布着若干次方言和许多种土语。其中使用人数最多的官话方言分为北京官话、东北官话、冀鲁官话、胶辽官话、中原官话、兰银官话、西南官话七个次方言。
关于国家的通用语言
普通话和规范汉字。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明确,本法所称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