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年30元首次窗口申请
向老人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申请,需提供: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填写《汕头市高龄老人政府津贴新增老人审批表》一式三份
4、本人存折原件及复印件(部分区、街道为指定银行,需事先联系村(居)委确定所需开户银行)
5、直系亲属、配偶代申请的,需提交本人授权证明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老人,由监护人代申请的,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由村(居)委核实、签名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