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深圳无偿献血一次的公民,经检验合格后,享有下列用血权利:
(1)献血者终身优先用血,不限数量,免费。
(2)配偶、子女、父母无偿使用其捐献的等量血液。
2.即使献血者捐献的血液检验不合格,仍然可以使用免费捐献的等量血液。
在报销提醒:用血费用凭公民《居民身份证》、《无偿献血证》、夫妻关系或亲属关系有效证明、特区医疗机构用血证明在市血液中心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