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轮车超高超宽范围

更新时间:02-11 综合 由 对味 分享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

(二)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

(三)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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