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混淆行为,又称假冒或欺骗性交易行为。行为种类(混淆对象):
(1)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此处不要求为知名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2)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傍名人,蹭流量的行为)
(3)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什么是商业混淆行为
概念:商业混淆行为,是指经营者采取假冒的商业标志从事市场交易,使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于竞争对手的商品或服务相混淆,造成或足以造成购买者误认、误购的行为。
内容:
假冒他人注册商标
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行为
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