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临时牌照的有效期最长为90天,只有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车辆可以获得有效期为90日的机动车临时牌照。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六条机动车所有人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三)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来历证明,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五)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需要在本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需要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九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沈阳临时牌照有效期
通常临时牌照的有效期一般为15天。到期需要安装正式车牌,正式车牌没有到的,那就只能再办理一张临时牌照。否则不能上路。临时牌照一般是在买新车但正式牌照还未到的时候使用。【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五条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未销售的
(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三)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四)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