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机动车所有人不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一)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
(二)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
(三)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