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在一个月内完成(20天左右)。如果是贷款的话,公积金的时间更长一点,一般三个月甚至时间更长,按揭的话更快一点,两到三个月可以完成过户。
局属房屋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办理灭籍手续:
一、已定整体拆除的危险房屋
二、因建设项目需动、拆迁的房屋
三、固定资产到报废期的房屋
四、其他需拆除的房屋
房屋遇拆迁之前,都要办理灭籍手续。根据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的《长春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中第三十八条规定,需要拆除的,拆迁人(开发商)应当在拆除前持灭籍申请书、房屋权属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件)、规划平面位置图及有关合同、协议等文件,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灭籍,登记机关核实后发放灭籍证明,并缴回原房屋权属证书。
办理灭籍手续十分重要,因为如果旧房原籍没有注销的话,那么新房的产权证就将无法办理,因为此时原产权证还在。一旦不办理房屋灭籍手续就拆除房屋的后果,会人为地造成产籍档案资料与现地实际不符,导致房屋旧档案不能撤消,图纸不能消图。新房建成后,将造成“新房压旧房”的局面,栋号也不能重编,不能建籍立档,如此将直接造成产权产籍管理上的混乱。
房屋因自然原因或者征收拆迁等人为原因造成房屋不复存在,在房屋登记中称作房屋灭迹。
房屋灭籍需要多长时间
房产证注销的条件
看工作效率,一般一周到二十天左右。
房屋灭籍的条件:
1.房屋灭失。房屋灭失是指房屋因为倒塌或者被拆除而在物理形态上消灭。房屋作为登记的客体,是登记的前提和基础,一旦客体不复存在,房屋所有权也失去了依存的基础。房屋灭失后房屋上所设立的各种物权也随之消灭,正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规定: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2.放弃所有权。这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对所有权的抛弃。所有权是最完整的物权,具有物权的所有权能,其中包括处分权,对所有权的抛弃也是行使处分权的一种方式。放弃所有权应以登记后生效。当然,放弃房屋所有权是以不侵害他人的权利为前提的,如该房屋存在查封和他项权利的情况下,房屋所有权人称放弃所有权的,是不能为其办理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的。
3.办理注销登记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一是对于所有权的注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核实当事人资格以及当事人注销申请的合法性。一旦注销发生了错误,其后果往往是无法恢复的。因此,对于登记的注销,登记机构要承担注意义务和谨慎义务。登记机构不仅要核实申请人的身份、资格、授权书等,还要审查申请人提供的关于申请注销登记的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经审核后,认为符合注销登记的要求,应当办理房屋所有权的注销登记。二是注销登记应当在登记簿上予以记载,而非仅仅注销房屋权属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