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说的暂住证中断是不是暂住日期连接不上呀,如果是这种情况,责任在暂住人员。根据公安部的《暂住证申领办法》和各省的具体规定,一般都规定:暂住人员要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到期换证。暂住人不到公安派出所换领暂住证,就是其本人的责任,这是违反行政法规的。
如果是河南省的话,违反了《河南省城镇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的规定,可以处五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