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违章车辆首单免罚政策

更新时间:02-07 综合 由 孤己i 分享

适用“首违免罚”应当同时满足4个条件:

1. 城区非主干道路违法停车2. 未影响他人通行3. 未造成事故后果4. 违法行为能及时纠正

(二)首次提醒,针对城区非主干道路违停车辆,首先利用喊话器提醒车主及时驶离,车主不在现场的,给车辆粘贴“违法停车提醒单”予以记录,通过短信或拨打电话通知违停车辆车主驶离,在30分钟内驶离的“免于处罚”。

(三)超时处罚。对首次违停车辆做告知处理后,超过30分钟未驶离的,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将对该违停车辆依法进行处罚。

山东省违章车辆首单免罚政策

你说的这个政策是不存在的。

山东省并没有实施违章车辆首单免罚政策。

无论是首单违章还是非首单违章,只要是违章了,在山东省都是要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文进行处罚。

因此,不要抱着首单免罚的心里开车,不要有侥幸心理。一切都要遵章守法。

山东省违章车辆首单免罚政策

机动车首次违章不可以免处罚,处罚是和正常的处罚一样。超速的罚款扣分,普通车辆高速公路外罚款扣分如下:

1、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暂不处罚

2、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以50元罚款,记3分

3、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30%的,处以50元罚款,记6分

4、超过规定时速30%以上未达50%的,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

5、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达70%的,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6、超过规定时速70%的,处以2000元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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