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学习参加考试。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有2次以上记分达12分,或累积到24分的,要参加学习考试科目一以外,还要要参加科目三考试。
第六十九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