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摩托车报废年限

更新时间:01-22 综合 由 忘爱。 分享

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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