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用地入股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开办企业,经营公司等经济活动过程,农村集体和个人,以土地拥有者的身份,把集体土地经评估折价后参与到本企业公司等经济部门中去,以股东的形式参加本经济活动,按股份合作制公司章程,亏盈风险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