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养院制度是中国最早的学前教育机构。1903年,清政府颁布了《奏定学堂章程》,也叫癸卯学制。
其中,《奏定蒙养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章程》是中国第一个学期教育法规。
①蒙养院招收“3岁以上至7岁之儿童”。充分肯定了学前教育的重要意义、作用,指出了它在国民教育体系中的基础地位,说明了设置蒙养院,是作为教育学前儿童的专门机构。
②蒙养院附设在育婴堂和敬节堂内。
③蒙养院对儿童的教育,包含了体育、德育、智育、美育的内容,在教育原则上,提出了应该照顾儿童情性及心理特点,指出教育要量力适度,还要利用榜样的教育作用。
④游戏、歌谣、谈话、手技。
⑤蒙养院内教师称“保姆”,保姆由乳媪和节妇训练而成。
⑥蒙养院实行“蒙养家教合一”。
⑦执教者母亲或保姆所接受的训练是封建纲常名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