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宪性或合法性审查的对象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下简称“法规”)接受合宪性或合法性审查要求或建议并开展日常性审查工作的机关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其工作机构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合宪性或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机关是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即现在的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以下统称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以及其他各专门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