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防四室即人防、物防、技防和警务室、调解室、监控室、投诉室。
近年来,湖南卫健委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要求,研究出台加强医疗机构安全防范能力建设的有关文件,率先提出“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和“四室”(投诉室、警务室、调解室、监控室)建设规范。